
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副会长:缪建平
一,台湾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经验和几点启示
(一)、经过对东亚台湾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历程、现状的考察,对比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情况,感到有着不少共同点和差异。
两地农业都属小规模农户经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都有联合起来提高产品竞争力、抗御市场风险、增加收入的内在需求,这些都是主要的共同点;
但在合作组织发展类型、环境条件、发展途径和农民素质等方面,有不少差异。
(二)、台湾地区农民合作组织发展都有近百年历史,主要情况是:台湾地区的农民合作组织;有类似日本农协的农会、合作社、产销班。
(三)、从推动全国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角度看,台湾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感到有以下几点启示:
启示之一,:健全的法律和政策供给,是引导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和保障农民利益的基础,确保各类农民合作组织不同的运作机制,较规范地发展。
1,用社会保护的视角看,通过发展农民合作组织,保护农民利益,解决“三农”问题,东亚具有完全不同于西方国家的独特经验,并取得了瞩目的成就。台湾地区的农会、合作社,都有上百年的历史和成套规范。经验集中到一点,都是先由政府立法引导、推进农民组织的构建,政府与农民组织长期合作,以农民组织作为中介,形成政府——农民组织——分散的小农户的协作链,将小农户带进现代化。
2,台湾的实践与日本、韩国各有不同,本源却相同,即均参照了西方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时期的社会政策,以社会立法的方式建立新的农民合作组织,政府与之合作,从而将小农户带入大社会。台湾各类农民组织特点、运行机制各不相同,但都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台湾《农会法》明确农会是法人。并规定了农会的宗旨和21项具体任务及农会的主管部门。《农会法》对农会的设立、会员条件及内部机构、运作程序等都作了详细规定。各级农会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县及县以上农会侧重于业务协调与指导,乡镇级农会主要从事具体的经营业务。台湾《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是法人,它不以赢利为目的、以共同经营谋求社员经济利益。合作社遵循以下原则:自愿入社,自由退社;一人一票制;限制股息分红,年息不得超过10%;赢余按社员交易额返还;发挥合作组织功能,扩展合作经营规模,强化服务。这种运作机制与国际通行的合作社原则相类似,它的最大优点是可以将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中的一部分利润保留在农业内部,有利于农民增加收益,提高农业整体的活力。产销班不是独立的法人,它依托于农会、合作社等组织开展活动。1992年制定“农业产销经营组织整合实施要点”,规范了产销班的组织和活动范围,明确由农会等组织进行辅导,通过宣传、教育和完善公共服务设备等工作,对产销班进行帮助和引导。产销班班干部由民主选举产生,各班都有公约,内容包括交纳班基金、遵守班规、不迟到早退和遵守生产技术规范、用药规定、安全采收确保产品质量等,保证产销班健康发展。
启示之二: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是高度市场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我先后三次通过在台北市、台中市、嘉义县、台东县等地参观考察农产品批发市场、乡镇农会、农业合作社、产销班,并和有关专家学者及农民团体有关人员交流,了解和体会到台湾农渔业合作组织有农会、合作社、合作农场、产销班等多种形式,但有着不同的发展背景和功能。台湾农业是一个高度市场化的产业,农业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环节越来越复杂,农业生产的经营形式以及农民需求也更加多样化,这必然要求农民合作组织也探索更多组织形式。
台湾农民合作组织有着近百年的成长、发展历史,它们的经验表明:各类合作组织是受农民欢迎的组织方式;越是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各类农民合作组织普及程度越高,生命力越强。高度市场化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必须要求一个完善的农民合作组织体系,把农民组织起来,提高农民在市场中的经营地位和竞争能力。尊重农民的意愿,着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就可以走出一条小农户、大市场、高效益,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发展路子来。
值得我们重视一个重要的理念:通过产销班、合作社的发展和高效运作,使“小农变大农”;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实行有规模的企业化经营。农产品实施离消费者最接近的运销方式,减少中间环节,获取最佳收益。
启示之三:台湾的专业合作社和产销班的实践做法及产生的绩效,很值得我们重视研究和借鉴。最重要的是克服了分散小规模经营农户的诸多弱点,使小农经营的农户联合起来,成为有规模的企业化经营。
考察中我们参观了日月潭乡农会、台东县方山乡莲雾产销班、与台中县东势镇农会推广部专员和东势镇镇长进行了较详细的交流,深感台湾的专业合作社和产销班的实践做法和产生的绩效,很值得我们重视研究和借鉴。
台湾合作社和产销班实践所产生的积效,给我们最突出的启示有两点:一是通过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和共同运销,克服了分散小规模经营农户的诸多弱点,使小农经营的农户联合起来,成为有规模的企业化经营,这个理念和实践所取得的积效,非常值得我们重视。台湾农民由于经营面积小,产品数量少,形不成批量,在市场的交易过程中常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通过建立合作社和农业产销班,扩大了经营规模,并透过现代化的企业经营管理,使小农生产具有企业化的经营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了市场竞争力。我们在嘉义县看到莲雾销售门市,中埔乡看到的高山茶展销中心,展销的优质黑珍珠莲雾、高山乌龙荼,就是在产销班联合销售基础上进行展销的。农会的技术推广专员,在向会员讲技术课,讲的还“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技巧”产品都有品牌,多种式样精美的包装,上面还印有“货物追踪查询网址”,可以进行质量追溯。这些,若不进行产销专业联合,是做不到的。
二是有效地提高了产品行销规模和竞争能力。通过按产业类型进行横向整合,就是把一个乡镇甚至一个县(市)所生产同样产品的产销班整合起来,成立产业策略联盟。加强产销班的资讯、产品标准、产期调节、批量生产的资源整合,从而突破农业发展的“瓶颈”,实现有规模的企业化经营,取得了显著的效益。 台湾西螺美蔬菜产销班班长牵头成立的台湾大宗蔬菜联盟,就是这方面的优秀典型。通过策略联盟,扩大了种子、种苗和田间作业、收获的机械化、规模化程度,20%的产品国外销售,同时提高了抗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大增加了成员的收益。
启示之四:台湾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是和农产品流通制度改革和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的,通过农民合作组织引导农产品联合运销,减少中间环节的利益流失,增加农民生产经营的收入,很值得我们重视。
我们在台北农产品第二批发市场、台东县成功镇新港水产品拍卖市场和嘉义县中埔乡高山茶农产品批发中心进行现场参观,并和第二批发市场副主任;看到:(1)每日交易1600吨果莱,大部分是各地农会、省青果合作社、省农会联合会运来参与销售的。(2)交易手段十分现代、快捷。每日一千多吨果莱,早上四点半开始交易,七点钟左右就全部结束了。交易采取会员制,现代的电子拍卖方式,有移动式和坐席式两种方式进行,看样、报价、竞拍、签约、副款、提货,流水作业,交易快捷,秩序井然,公开、公平、公正。 (3)台湾的农产品流通制度经过多年改革建设,目前采取批发市场流通制度,同时,为了减少产品销售中间盘剥,十分倡导农产品直销制度。
启示之五:建设现代农业,必须重视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技能培训,注重农业技术和技能的培训。
这也是各国发展现代农业的一条重要经验。而培养农业人才,合作杜就是个大学校。80年代我到新西些和北欧农业发达的国家考察,看到他们都十分重视农业人才和农民、合作杜企业家的教育培训。因此,要真正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既要抓好直接从事农业生产者的技术本领的培训,更要重视农业管理者、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现代农业技术、管理方法的更新和提高。当前特别要注重合作社企业家、经营管理人才、财会人员、市场营销人才和农民专业技能的培训。
启示之六:政府部门引导、扶持农民合作组织的有效做法。组织引导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政府行政部门做什么?台湾的实践,除立法以外,主要有政策扶持,培训辅导,组织考评,高效管理,奖励先进、学理研究几个方面的事情。这方面经验也是值得我们重视的。
二,加快推进农民合作组织规范、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专业合作社法》,从指导思想上进一步明确规范化工作的目标和方向
(二)以促进合作组织规范化发展为重点, 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步伐。
第一,是组织形式、类型方面的规范化。
第二,组织内部管理、运行机制的规范化。
第三,坚持合作社以农民为主体、保持农民的主体地位。
第四,从实际出发,分类型、分阶段指导、推进,逐步提升农民合作组织高效管理水平,把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
第五,按照“产业化”要求增强服务功能,逐步引导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
第六,加强政府所要承担的“指导、扶持,服务”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