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农合畜禽产销专业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值得借鉴
瑞安市农合畜禽产销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7年8月,会员由42户养猪大户组成,存栏数达2万头,入社股金21.5万元。为了用好股金帮助会员解决短期资金困难,该社于2007年11月8日召开理事会,一致同意开展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至今已提供借款15人次,累计借款额72万元,利息收入1.27万元,较好帮助会员解决短期资金困难,也进一步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和服务能力。
其主要做法:一是制定资金互助实施细则规范服务行为。《实施细则》共十章二十六条,有总则、资金来源、借款申请、借款保证、借款审批、借款监督、借款责任、借款利率、借款回收与催收、其他等,内容全面,权责明确,文字简练通俗易懂,操作性强。二是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只向本社会员提供借款服务,社员最高借款额不可超过其基本股金10倍,借款5万元以下的,由片区组长担保,理事长审批,超过5万元的,还要报理事会决定。合作社的监事会,对借款是否符规定程序进行监督。况且,合作社对社员生产经营状况、借款用途、信用程度、还款能力都十分清楚,能够从源头上保障借款安全。三是重点帮助社员解决短期资金困难。社员养猪缺口资金主要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内部资金互助重点是帮助社员按时还贷款和短期生产性资金。根据借款期限实行差别利率,借款期限在10天以内月息1.5%,10天以上的月息1%。该社至今借款期限10天以内的5笔35万元,占累计借款总额48.6%;3个月2笔7万元,占累计借款总额9.7%;半年6笔22万元,占累计借款总额30.6%;一年2笔8万元,占累计借款总额11.1%;单笔借款最大的是14万元,少的1万元。四是成效明显。该社开展内部资金互助,既帮助社员解决短期资金困难,又有效实现资本金保值增值,搭建了服务社员的新平台,增强了合作社的活力和凝聚力。如2007年12月10日,养猪户黄少林为了按时归还50万元的到期贷款,从合作社借14万元解了燃眉之急,借款10天就归还本息。2008年2月4日项余从为扩大生产规模借款4万元,期限半年,购买母猪50头,种猪1头,年增存栏仔猪1000头,当年增收70万元,纯利润12万元。
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瑞安市农合畜禽产销专业合作内部资金互助,对此作了有益的探索,值得各地借鉴。
(温州市农办合作经济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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