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农办和财政局开始组织2008年温州市级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示范项目申报。瑞安市符合条件的专业合作社请先向瑞安市农业林业局政策法规科申报。咨询电话:65839830,联系人:苏立胜。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温州市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示范项目的通知
(温农办[2008]71号)
各县(市、区)农办、财政局,市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08年温州市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示范项目的评审认定工作,加快推进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切实服务“三农”,根据《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温委发〔2008〕1号)和《浙江省农业厅关于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浙农经发〔2007〕15号)的精神,市农办会同市财政局编制了《2008年温州市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书》和《2008年温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项目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开展示范评选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申报温州市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示范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依法登记并取得法人资格。温州市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申报原则按照《温州市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评定和扶持奖励办法(试行)》(温农办〔2004〕77号)的要求组织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项目的申报原则按照《2008年温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项目指南》(附件2)要求执行。原已认定2年有效期的温州市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这次不参加示范性组织的申报,而只参加示范项目的申报。
申报的优先扶持条件为:依法加强规范化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执行新财务会计制度优良的;落实盈余返还和成员账户优良的;积极拓展合作内容,开展自主品牌创建,搭建农村新型服务平台的;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和参与“三位一体”试点的。
二、申报名额和时间
各县(市、区)申报推荐工作由当地农办牵头,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筛选和初审,严格评审标准和工作程序,择优推荐,真正把那些发展影响大、带动增收效果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社会责任感强的合作组织和项目推荐上来。并由县(市、区)农办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推荐建议,联合行文报送市农办、市财政局。市本级农业行业协会申报由各业务主管局审核推荐报市农办。
根据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各县(市、区)推荐2-8个示范性组织,推荐1-2个示范项目。市农办会同市财政局邀请专家评审,在申报数量限额内组织评审和公示。申报截至时间为2008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报送一式三份(市财政局农财处1份、市农办合作经济指导处1份、核查建档1份)。申报示范性组织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填写《2008年温州市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书》(附件1),申报示范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填写《2008年温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3)。各申报书中的“申报组织基本情况表”,由县级农办根据申报组织的实际情况核实。
同时须报送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注册登记证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发生变更或重新登记的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2、本组织章程,各项管理制度,成员出资清单;
3、本组织与农户利益关系证明(含成员生产和使用投入品记录证明、返还给成员盈余分配记录等);
4、2007年底和2008年6月的财务报表。
5、获得的名特优产品证书,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相应生产基地认证证书,地理标识认证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产品注册商标证书。
6、地方政府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有关文件。
7、符合优先扶持条件的证明材料。
申报单位要如实填写和提供以上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对存在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县级农办、财政局要积极指导申报单位准确填写和提供必要的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
四、联系方式:
市农办合作经济指导处:88968835 88968837 88968848(Fax)
市财政局农财处:88526528
对申报评审结果实行网上公示。有关申报的政策依据、办事指南、通知文件、附件和公示情况可以通过“温州市农办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查询和下载,网址www.wznb.gov.cn。
附件:1、《2008年温州市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书》
2、《2008年温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项目指南》
3、《2008年温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项目申报书》
2008年9月4日
附件1:
2008年温州市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申 报 书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盖章):
通 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所在地县级农办: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人:
填 报 日 期:
温州市农村工作办公室
制
温 州 市 财 政 局
一、申报组织基本情况表
本组织全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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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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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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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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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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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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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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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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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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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注册时间 |
|
登记注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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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注册登记时间 |
|
首次登记注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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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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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协会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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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万元) |
|
活动经费主要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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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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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农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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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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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产经营项目 |
|
理事会成员数
/其中农民人数 |
|
监事会成员数
/其中农民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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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注册商标名称 |
|
使用商标名称
及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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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示范基地
面积(亩)/养殖量
(头、只等) |
|
联结基地面积(亩)/养殖量(头、只等) |
|
从事何种产品加工 |
分类○ 包装 ○ 加工 ○ 贮藏 ○ 运输 ○ 无 ○ |
产品主要销往地 |
本区县○ 本市○ 市外○ 国外○ |
合作社执行新财务会计制度情况 |
|
主要服务内容 |
|
获得何种(优质农产品、名牌、商标)称号或组织荣誉 |
|
得过哪级名牌产品 |
|
基地、产品
得到何种认证 |
|
是否制定实施
生产质量标准 |
|
发展基金或
风险基金(万元) |
|
2007年底固定
资产总额(万元) |
|
2007年经营服务总收入(万元) |
|
2007年纯收益
(万元) |
|
社员入股 |
股金总额(万元) |
|
每股金额(元) |
|
出资人数 |
|
货币出资(元) |
|
非货币出资金额(元) |
|
2007年二次返利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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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股金分红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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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 |
|
开户银行 |
|
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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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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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表中有○符号的项目,请在○中打√。县级农办对本表填写内容进行核实,在备注栏加盖公章。
二、发展情况和运行成效
填写要点:
(一)成立和发展过程;
(二)专业合作的产品、生产经营方式、收益分配情况;
(三)近两年财务状况、技术条件和管理方式等;
(四)本组织在其他方面的优势,主要指认证、奖励、地方政府扶持等方面的情况,以及符合申报优先扶持的条件。
(五)有无不良诚信记录。 |
三、申报条件情况
组织
形式
|
|
制度
建设 |
|
服务
水平 |
|
运行
绩效 |
|
符合
优先
扶持
的
条件 |
|
注:本表应对照今年申报通知及温农办[2004]77号文件所列的申报条件如实填写。
四、申报意见表
合作经济
组织意见 |
本合作经济组织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参评。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评价推荐意见 |
经认真审核,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书内容客观真实。同意推荐申报。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市级评审意见 |
经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同意推荐该专业合作社(协会)申报。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补充说明) |
|
附件2:
2008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市财政资金扶持,支持温州市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又好又快地发展,帮助解决生产经营、市场开拓及技术信息服务中的突出困难,促进其依法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盈余分配机制,提高规范化运行管理水平,不断增强服务功能及示范带动能力,使全体成员共同受益,进一步发挥温州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推进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积极作用。
二、项目内容
(一) 申报条件
当地政府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已制定并实施有关扶持政策和措施。项目申报组织必须是已经认定公布,并在2年有效期内的温州市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今年优先扶持的条件是:依法加强规范化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执行新财务会计制度优良的;落实盈余返还和成员账户优良的;积极拓展合作内容,搭建农村新型服务平台的;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和参与“三位一体”试点的。
(二) 资金使用方向
为保证项目补助资金集中使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针对生产经营服务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在以下5项中选择1-2项作为补助资金的使用方向:
1、发展生产,改善基础设施建设。
2、自主品牌创建。制定生产技术规程,申报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培育自主品牌。
3、设备工艺改进。如新购置农产品加工、整理、储存、保鲜等设备,改进生产设备工艺。
4、市场开拓。开展市场信息服务,建设营销网络。
5、改善服务,提高管理水平。
项目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修建楼堂馆所,不得发放人员工资、福利和奖金,不得购置办公家具,不得用于旅游、娱乐消费等费用。
(三) 申报数量和扶持资金下达
各县(市、区)申报项目数量1-2个(根据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数量与质量确定)。申报项目不得与其他项目重复,对于今年已向市级以上申报各类支农资金补助项目的专业合作社,不再申报补助项目。一般也不要与市级以上历年已扶持过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项目重复。项目扶持资金由温州市财政局、市农办联合发文下达。
(四) 项目管理要求
1、项目实施单位(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必须按照《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浙财会字〔2007〕13号)的要求执行。
2、项目实施完成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向全体成员或代表大会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农办、市财政局。市农办和财政局将会同有关单位适时组织抽查。
3、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项目期为一年。未按项目期限完成或抽查未通过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取消其连续2年的温州市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评选资格。
三、申报程序
(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根据本指南,按照章程规定,经过民主程序,确定项目申报,如实填报项目申报书(须认真阅读“填写要点”), 向所在县(市、区)农办提出申请。
(二)各县(市、区)农办、财政局根据本指南,组织指导本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项目,并对申报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查。项目申报书中的“申报组织基本情况表”,由县级农办根据项目申报组织的实际情况核实后加盖公章。
(三)县级农办组织初审后提出项目建议,会同县级财政局联合行文报送市农办和市财政局。
(四)市农办在申报限额内组织审核、筛选和公示,会同市财政发文公布具体扶持的项目及扶持资金。
四、其他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组织按以上程序报送项目申报书时,须同时报送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注册登记证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发生变更或重新登记的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2、本组织章程,各项管理制度,成员出资清单;
3、本组织与农户利益关系证明(含成员生产和使用投入品记录证明、返还给成员盈余分配记录等);
4、2007年底和2008年6月的财务报表;
5、获得的名特优产品证书,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相应生产基地认证证书,地理标识认证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产品注册商标证书;
6、符合优先扶持条件的证明材料。
项目申报组织要如实填写和提供以上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果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项目申报书格式
项目申报书格式见《2008年温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项目申报书》(通知文件的附件3),用A4纸制成标准打印文档。各栏内容按填写要点填写。文档内一律采用仿宋4号字体,标题加黑,行距1.5倍,加页码。
五、联系方式
市农办合作经济指导处 :88968835 88968837 88968848(FAX)
市财政局农财处:88526528
有关申报的政策依据、办事指南、通知文件、附件和公示情况可以通过“温州市农办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查询和下载,网址www.wznb.gov.cn。
附件3:
2008年温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项目
申 报 书
(格 式)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盖章):
申请项目任务:
通 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所在地县级农办: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人:
填 报 日 期:
温州市农村工作办公室
制
温 州 市 财 政 局
注 意 事 项
(一)所有条(栏)目均不得删减、合并、漏填。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指其在本合作经济组织之外所从事的职业或职务,如供销社主任、农技推广员、公司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农民(含农民所办企业代表)等。
(三)“本合作经济组织在其他方面的优势”主要指认证、奖励、地方政府扶持等方面的情况,以及符合申报优先考虑的条件。
(四)“有无不良诚信记录”指何时因何缘由受到过媒体曝光、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处理处罚决定,有何结果。
(五)“项目内容”要细化,明确分项金额,并与“市级补助资金使用意见表”一致。
(六)“资金使用方向”要明确具体,而且不得超出规定的扶持内容。
(七)“收款单位”应写本合作经济组织在银行所开户头的全称;“开户银行”应写“××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账号”数字间一般没有空格或横杠。期间账户变更,应及时告知。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
项目类别 |
填写说明:按项目指南要求填写 |
项目属性 |
○新建类 ○扩建 ○改建 |
总 投 资 |
|
其中:申请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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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市级财政 |
|
②县及县以下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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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
全 称 |
|
地 址 |
|
法人代表 |
|
法人代表电话 |
|
开户银行全称 |
|
银行帐号 |
|
二、申报组织基本情况表
本组织全称(盖章) |
|
注册登记地址 |
|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
详细通讯地址 |
|
网站网址 |
|
法定代表人身份 |
|
发起人构成 |
|
登记注册时间 |
|
登记注册部门 |
|
首次注册登记时间 |
|
首次登记注册部门 |
|
组织性质 |
|
主管部门(协会填) |
|
注册资金(万元) |
|
活动经费主要来源 |
|
成员人数 |
|
带动农户数 |
|
登记注册号 |
|
主要生产经营项目 |
|
理事会成员数
/其中农民人数 |
|
监事会成员数
/其中农民人数 |
|
自主注册商标名称 |
|
使用商标名称
及来源 |
|
核心示范基地
面积(亩)/养殖量
(头、只等) |
|
联结基地面积(亩)/养殖量(头、只等) |
|
从事何种产品加工 |
分类○ 包装 ○ 加工 ○ 贮藏 ○ 运输 ○ 无 ○ |
产品主要销往地 |
本区县○ 本市○ 市外○ 国外○ |
合作社执行新财务会计制度情况 |
|
主要服务内容 |
|
获得何种(优质农产品、名牌、商标)称号或组织荣誉 |
|
得过哪级名牌产品 |
|
基地、产品
得到何种认证 |
|
是否制定实施
生产质量标准 |
|
发展基金或
风险基金(万元) |
|
2007年底固定
资产总额(万元) |
|
2007年经营服务总收入(万元) |
|
2007年纯收益
(万元) |
|
社员入股 |
股金总额(万元) |
|
每股金额(元) |
|
出资人数 |
|
货币出资(元) |
|
非货币出资金额(元) |
|
2007年二次返利总额(万元) |
|
2007年股金分红总额(万元) |
|
收款单位 |
|
开户银行 |
|
银行帐号 |
|
备 注 |
|
|
|
|
|
|
|
|
说明:表中有○符号的项目,请在○中打√。县级农办对本表填写内容进行核实,在备注栏加盖公章。
三、项目单位运行情况
填写要点:
(一)成立和发展过程;
(二)专业合作的产品、生产经营方式、收益分配方式;
(三)近两年财务状况、技术条件和管理方式等;
(四)本合作经济组织在其他方面的优势;
(五)有无不良诚信记录;
|
四、项目任务计划
填写要点:
(一)本组织生产经营服务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分项金额
(四)项目实施人员安排情况(包括人员构成基本信息、在合作经济组织中的职务以及项目任务分工等)
(五)时间进度
|
五、市级补助资金使用意见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
市级补助资金使用方向 |
支出内容 |
任务数量 |
支出标准 |
金额(元)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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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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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
|
资金测算补充说明 |
|
六、项目申报意见表
合作经济
组织意见 |
本合作经济组织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法定代表人签名: 项目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农办、财政局意见 |
经认真审核,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项目申报书内容客观真实。同意推荐申报。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市农办、财政局
意 见 |
经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同意推荐该专业合作社(协会)申报。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备 注
(补充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