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社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农业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往往是供应和(或)销售合作社,他们有助于农村地区的发展。国际农业生产者联合会(农联)/国际合作农业组织估计,2002年全世界约有569000个农业合作社。合作社使农民能够集中有限资源,通过降低投入和信贷成本和改善产品营销提高盈利能力。例如,在私营部门由于市场失灵,不足以或不能满足农民对农业投入或农业信贷的需求领域,农业合作社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在农产品销售方面,它们也可以扩大市场范围,提高农民的议价能力。因此,农业合作社使农民能够提高收入和生产能力。
1. 对农业生产和生产力的贡献
农业合作社在粮食生产和分销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印度,有大约15万个初级农业和信用合作社,为超过1.57 亿个农业/农村生产者提供服务。在大韩民国,农业合作社有200 多万农民成员(占农民总数的90%)。在日本,农业合作社覆盖90%的农民。在法国,农业合作社在农业投入品、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60%、57%和35%。9 例如在巴西,合作社占国内农业国内总产值的40%,农业企业出口的6%。但是,一些非常大的生产者合作社采取垄断行为,限制产量,导致消费者支付的价格更高,从而带来了社会福利成本。
一些农业合作社以较低成本获得投入品,采用可持续的耕作技术,并通过对成员的管理和组织发展提高农业生产力。例如在尼加拉瓜,由多个小型咖啡生产合作社组成的名为Central de Cooperativas de Servicios Multiples (PRODE COOP)的联合会在特定地区实施整合初级合作社的战略。这一战略提高了咖啡质量,改善了国际市场上的咖啡贸易。还设有一个教育和培训基金作为提高生产率的手段,其资金来源为每次生产盈余的20%。在危地马拉,咖啡生产者农业合作社联合会通过应用适宜技术和良好农业惯例以及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咖啡质量。
农业合作社鼓励小农和自给农为粮食生产做贡献,从而帮助实现粮食安全。这些合作社通过培训、农业投入信贷和灌溉安排方面的规模经济,使农民提高生产率和产量。合作社通过改进营销使农民获得更好的市场价格,从而使他们有动力去超量生产。
农业合作社还促进妇女参与经济生产,而这又有助于粮食生产和农村发展。通过合作社,妇女能够团结起来,提供一个相互支持的网络,以克服她们从事商业或经济活动所受到的文化限制。例如在南亚,仅限妇女参加的合作社使妇女能够积极参与企业事务,吸收管理经验并接受其他培训,从而提高了妇女的经济独立性和社会地位。在尼日利亚的一项调查表明,相比非合作社成员,参加合作社活动的妇女在生产力和经济福祉方面的状况都更好。尽管如此,总体来讲妇女参与农业合作社的程度仍然很低。在许多亚洲国家的农业合作社中,妇女只占总成员数的2%到10.5%。13 她们在合作社中的参与率低是由于缺乏资源和信息以及文化方面的限制。
2. 改善市场准入
农业合作社帮助推销农产品和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机会。据估计,全球农产品的50%是通过合作社销售的。合作社为农民提供各种机制,以避免彼此之间破坏性的竞争,并增加他们对零售商的集体议价能力。通常情况下,销售性的合作社通过一个顶级组织与网络中的其他合作社进行协调,以便在与买方谈判时采取统一立场。通过这一过程,小农户能够增加农业收入,降低营销和信息收集成本,并能进入单靠自己的力量无法进入的高价值供应链。因此,销售合作社使小农户能够应对在边远农村地区特别普遍的市场不完善情况,并将因之产生的高交易成本降至最低。在埃塞俄比亚的一项调查发现,合作社成员出售农产品的价格比非成员的价格更高。
在非洲,农业合作社帮助开发偏远农村地区的市场,从而促进交换经济的发展。合作社通过为农作物提供一个现成的市场并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小农户参与并融入更广泛的经济。尽管如此,由于历史上合作社是半国营性的或是国家工具,小农户对合作社不信任,这一因素导致他们对参加销售合作社较为迟疑。
某些农产品(如咖啡)的销售越来越多地融入国际供应链。虽然这改善了合作社的销售,但就小农户及其合作社对实力强大的大规模零售商的谈判地位而言也提出了一些新的挑战。大型全球零售商往往有更强的讨价还价能力,也掌握更多信息,因而处于更有利的地位,迫使合作社接受对其不利的贸易条件或做出让步。
某些生产咖啡、可可、茶叶和棉花等商品的农业合作社与公平贸易运动合作,改善其进入当地市场的机会。根据公平贸易机制,生产者保证获得能弥补其生产成本外加合理利润的价格。反过来,生产者要符合公平贸易标准,包括社会、经济和环境标准,比如避免使用童工、遵守关于农药使用、耕作技术和回收利用的规则。在埃塞俄比亚、卢旺达、东帝汶和中美洲,成千上万属于咖啡合作社的小农户从这种安排中获益。
农产品销售合作社减少了粮食分销过程中中间商的作用。在一定规模下,这些销售合作社帮助使整个价值链的利润率保持在低水平,从而减轻了保持较高粮食价格的压力。但是,也了解到有大的销售合作社实行垄断定价,导致价格高于竞争条件下的水平。
3. 改善获得农业融资的机会
获得农业信贷是农业生产中的一个挑战。农业融资历来是由合作银行而不是农业合作社提供的。这些合作银行被称为Raiffeisen类型合作社,在欧洲的农村地区实力很强。“奥地利、瑞士和卢森堡的Raiffeisen集团,意大利的信用合作社,西班牙的cajas rurales和葡萄牙的农业信贷银行集团在农村地区的业务非常多。例如,按各种指标衡量,cajas rurales在西班牙银行市场上只占5%,但在一些农村省份他们却控制了大约一半的零售市场。值得一提的是法国农业信贷银行在法国的农业银行市场上占有90%的份额。”
但是近来,农业合作社越来越多地直接或间接参与农业融资。在一些国家,如加纳、埃及和肯尼亚,农业合作社的业务日益多元化,它们也提供储蓄和信贷。
在其他国家,农业合作社与合作银行签署信贷安排。例如在莫桑比克,Maraga甘蔗种植者合作社与世界最大的农业合作银行拉博银行做出信贷安排。利用拉博银行提供的信贷,这一顶级组织购买农业投入品,在收割和下一个种植季节前分配给其初级协会或合作社。在甘蔗收获和加工后,拉博银行直接从糖厂(甘蔗买主)那里获得还款。剩余的收益净额则支付给合作社,支持它们的生产。这一模式结合了信贷、购买投入品和销售,并以农产品作为抵押。卢旺达、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和赞比亚等国的农业合作社也与拉博银行有类似安排。
来源:转引自64届联合国大会文件(2009年)